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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只中华蟾蜍“回家”记
来源:通讯员 姚娟 汪江睿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5-04-23 19:22:15

本网讯(通讯员 姚娟 汪江睿 记者 吴文珍)日前,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州市灵璧县司法局韦集镇司法所等部门的共同见证下,108只中华蟾蜍被放生到沱河湿地。这是自2025年1月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以来,办理的第一起跨区域履行赔偿的环资案件。

2023年7月,家住宿州市灵璧县韦集镇的姜大姐无意中听人说蟾蜍可以卖钱,想到自家附近的水域不绝于耳的蟾蜍声,她便准备好网兜、尼龙袋,趁着梅雨季夜晚蟾蜍活跃的时候,骑上电瓶车来到宿州市和蚌埠市两市交界处、蚌埠市辖区的沱河边抓蟾蜍,共捕捉蟾蜍186只(其中死亡108只,未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原地放生),后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该案刑事判决生效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依照集中管辖规定,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此案。

在案件审理中,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朱斌斌发现姜大姐系农村留守妇女,育有三子,其中有两个孩子为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其婆婆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仅靠姜大姐丈夫一人外出务工维持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我只是想抓点癞蛤蟆贴补家用,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我现在也很后悔,请求法院考虑我的实际情况。”姜大姐边说边抹眼泪。

该案案发地在蚌埠市固镇县,姜大姐居住地在宿州市灵璧县,两地虽为不同行政区划,但均属沱河流域。为了修复生态环境,合肥环境资源法庭打破传统属地管辖局限,根据生态系统整体性特征,同时考虑到姜大姐生活困难的现状,承办法官决定联合多部门前往姜大姐家中调解。经过多次沟通论证,探索尝试“违法行为地+生态修复地”跨区域协作,制定了“增殖放流+异地劳务代偿”的赔偿方案。最终,该案调解结案。

当天,在承办法官及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姜大姐现场购买108只成年中华蟾蜍,前往行政主管部门选定的放流区域,分三块投放点进行了增殖放流。

结合当地实际,承办法官在公益劳动内容中加入了“普法宣传”,要求姜大姐向当地村民普及动物保护相关方面的知识。姜大姐将在当地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完成巡护河流、林地以及普法宣传等不少于150个小时的公益劳动,实现“从生态破坏者到守护者”的转变。

“办案的目的是实现生态修复,但也要让困难群众看到希望。”朱斌斌表示,将劳务代偿范围从原地修复扩展至关联生态区域,通过多部门联动破解“履行难”问题,为类案处理提供了可复制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