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高秀萍)4月15日,记者从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男子张某因冒充合肥市某局“副局长”,虚构可以帮助被害人承揽工程项目的事实,以报名、跑关系需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被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2023年6月初,在某工程公司工作的小陈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当时,张某自称是合肥市某局 “副局长”,并向小陈透露,某产城融合项目即将启动,凭借自身人脉与资源,完全能帮小陈揽下道排、绿化等多个关键项目,不过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以及3000元报名费。小陈出于拓展业务的期望,未多思索,当即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3000元。
几日后,张某再次告知小陈承包工程需要跑关系,要求小陈再交纳3万元的费用。小陈想着一旦工程到手回报丰厚,便咬牙转账。之后,张某让小陈回去安心等消息。
此后,小陈一直关注该产城融合项目的进展,并多次询问该工程承包进度,可张某总是含糊其词,不是称在外地陪同领导调研,就是忙于开会,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小陈察觉到不对劲,要求张某退还已支付费用,张某却一再推脱。直至2024年2月,小陈仍未等到顺利承包工程的消息,无奈选择报警。
经肥东县检察院审查查明,张某早有诈骗前科。2018年8月,张某曾冒充公职人员,以帮助他人孩子上学择校为由,骗取他人现金15000元,2023年4月被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以张某涉嫌诈骗罪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2日,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骗术花样多,转钱要谨慎。应警惕各种骗局,诸如“上面”有人能“包办入学”、“请托型”“捞人”、“拉皮条式”介绍“工程”、“医保”骗局、“点赞返现”、“刷单赚钱”、“裸聊”、“低息贷款”等均属诈骗,大家切勿相信“天上掉馅饼”,牢记“没有轻松赚大钱的方法”,成功没有捷径,勤劳才能致富。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