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4日—4月10日是我省第44届“爱鸟周”,为切实加强鸟类保护工作,4月7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屯溪区人民法院联合屯溪区林业局、屯溪区检察院走进黎阳镇傍霞村——新安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傍霞站)所在地,共同开展“国际爱鸟日”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温情守护蓝天精灵。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走村入户等方式,向群众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法律中有关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阐释非法捕猎、破坏栖息地的法律后果。“咱们傍霞的寿带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是有人用弹弓打、设捕鸟网,不仅要坐牢还要处罚金呢。”为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干警们还走进周边露营地,向游客和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结合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开展释法工作,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起爱鸟护鸟意识,积极举报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屯溪区法院将以“爱鸟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强大合力,为守护一方蓝天碧水、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孙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