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假药,不仅无法治愈疾病,甚至会给人体健康带来重大安全隐患。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销售假药案在黄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检察机关通过严惩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2021年1月至2023年11月间,被告人欧某某与被告人钟某某在明知所购进的“公牛牌痛风灵”是假药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仍通过微信、网站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近二十万元。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温某某明知从被告人林某某处所进的涉案产品痛风灵是假药仍加价销售给被告人欧某某,销售金额十余万元。被告人林某某明知从上家拿的涉案产品痛风灵是假药仍加价销售给被告人温某某,销售金额九万余元。经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及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产品痛风灵为假药。
四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反省,真诚悔罪。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一年、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假药,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药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在利益诱惑面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逾越法律红线。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警惕低于市场价及来源不明的药品,通过正规渠道购药,自觉抵制假药。(钱方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