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让原本对簿公堂的邻里双方重归于好,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八旬老人钱某在家门口被邻居家15岁少年李某不慎撞倒,导致压缩性骨折。钱某住院治疗后,李某家人虽主动垫付了5000元医疗费,但双方因后续赔偿金额产生分歧,钱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42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钱某独居多年,受伤后生活不便,情绪较为激动,而李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承担高额赔偿。双方本是多年邻居,却因这场意外心生嫌隙。为化解矛盾,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律和人情双重角度耐心调解,并结合案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多次调解,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李某父母在之前垫付5000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付钱某5000元。
调解成功后,法官叮嘱双方“远亲不如近邻,以后要多沟通、多体谅。”双方均表示,我们两家之前关系一直不错,因这件事产生隔阂,多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们两家重归于好。(刘珂宜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