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无小事”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份承诺,2月26日中午1时许,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南中队民警刘明伟和辅警殷小波、马杰在道路巡逻中,接到群众救助信息,用行动诠释责任,用温暖彰显担当,紧急护送一名被开水烫伤幼童到蚌埠第一附属医院就医,为孩子得到及时救治赢得了时间,彰显了“人民公安交警为人民”的警民鱼水情节。
2月26日13时12分许,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南中队民警刘明伟带领辅警殷小波、马杰在S313线大新段巡逻时,接指挥中心指令“有名小孩被开水烫伤,现在在沱湖大道,急需紧急送到60公里开外的到蚌埠市就医,担心路上车流拥堵,耽误救治时间,请求交警帮忙护送。接警后,民警刘明伟第一时间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因报警人已从五河西上了高速,刘明伟带领辅警殷小波、马杰,从泗蚌高速浍南出入口上了高速,13时28分许,与报警人汇合,为争取最佳救治时间,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亮起警灯、鸣响警笛在前方开道,引导求助车辆往蚌埠第一附属医院方向疾驰。
原本近50分钟的路程,在民警刘明伟和辅警殷小波、马杰三人的开道引导下“一路绿灯”,仅用时20多分钟到达医院急救中心进行救治,为孩子争取到了宝贵的救治时间。当安排妥当,三人又急匆匆地驾驶警车返回了工作岗位。
经了解,受伤幼童叫董某某,五河双忠庙人,3岁,当日中午在家玩耍时,不慎打翻盛有热水的盆,导致腿部、手部被烫伤。(张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