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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美的微笑传递法治的温度——记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队政治教导员李瑾
来源:朱文利 阅读量:10000 2025-01-15 11:22:46

李瑾,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2月出生,2007年11月参加工作,系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彩虹”普法宣讲团负责人、省戒毒宣教中心资深讲解员。其先后获得“安徽省首届十佳普法宣传员”“第五届省直机关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全国司法行政戒毒所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身着藏蓝的“特殊园丁”

在戒毒所这个特殊的“学校”里,李瑾便是那身着藏蓝的“特殊园丁”,戒毒人员是她的法治宣讲对象。

李瑾深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为此她每天坚持挤出时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摘抄了大量的学习笔记,向从事法治宣传教育的前辈虚心请教。

她结合戒毒人员各个时期的特点和需求,创建了“分期”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加强吸毒违法性教育,促安心戒治;对处于戒治期的人员,开展系统的法律常识教育,开设民法典、禁毒法等法律课程,帮助戒毒人员解决各类涉法事项和法律诉求;对即将回归的戒毒人员,普及社区康复、劳动保障等方面法律知识,巩固戒治成果。

普法工作重在日常。李瑾在场所内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设置法治宣传栏、展板,并利用 “6·26”“12·4”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主题征文、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报告会等活动,增强戒毒人员的法治意识。

据统计,李瑾年均为戒毒人员开展法治讲座15场,年均联系专业人士为戒毒人员解答法律问题100多个。

走新走心“资深讲解员”

“小朋友们,人生漫漫,切莫‘毒’行……”为加强青少年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教育,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动作为,成立了全省最大的以禁毒戒毒为主题的公益性宣教基地,李瑾担任讲解员。

她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学习和掌握戒毒宣教中心七个展厅的相关背景知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每一次讲解工作中,认真践行为群众服务的工作理念。她精心策划,通过组织参观展馆、参加场所开放日和观看戒毒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禁毒戒毒法律知识、毒品预防知识普及,以及毒品警示教育。

自戒毒宣教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400多场次,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4万余人次。在承担繁重的讲解任务的同时,李瑾还注重加强中心兼职讲解员队伍建设。近年来,她培训了40余名讲解员,增强了禁毒戒毒宣传工作队伍力量。她组织策划的“青少年暑期拒毒体验教育营”活动,已连续开办五届,吸引了合肥近2000名青少年参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受到了师生和家长们的欢迎。

李瑾还注重将戒毒工作与新媒体传播规律、受众群体特点相结合,主动融入时代语境、融入社会服务,她全程参与禁毒戒毒微动漫《彩虹之光》和微电影《彩虹之约》的编剧、拍摄、后期工作,策划并参与拍摄系列禁毒普法短视频,在“安徽司法”官方抖音账号上播放,传播毒品预防知识,讲述戒毒故事,有效提升了禁毒戒毒宣传的说服力、吸引力和亲和力。

架起公益普法“彩虹桥”

除了在场所内开展普法活动,李瑾还积极“走出去”,推动禁毒戒毒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乡镇”。

作为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彩虹”普法宣讲团的牵头人之一,她带领青年民警参加“青春志愿行”“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活动,面向广大群众以“流动课堂”“现场咨询”“互动问答”方式,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年均开展法律志愿服务300多个小时,受众达2000余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李瑾连续四年参加省司法厅联合省教育厅、安徽广播电视台举办的“为了青少年拒绝第一口毒品”禁毒戒毒大型电视公开课,向广大青少年介绍毒品的危害和禁毒戒毒法律法规,介绍毒品的陷阱和拒毒的方法,引导他们远离毒品侵害,拒绝第一口毒品,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李瑾被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聘为禁毒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禁毒戒毒普法宣传。她的足迹还涉及界首市颍南中心小学、合肥市方兴社区、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街道等地,通过真实案例向群众生动讲解毒品对个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让禁毒戒毒教育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毒品、健康生活。(朱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