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公益头等事,一枝一叶总关情。2024年,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一年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5件,检察建议整改率100%;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4件,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2024年,休宁县检察院可以用“八个一”概括八大看点,展示检察公益诉讼促进社会治理、守护美好生活的掠影。
一套机制,携手共护。依托府检联动,完善“公益诉讼检察+12345热线、+消防、+碳汇”等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公益保护协同履职。新建“检察+消防”协作机制,与县消防大队会签《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等七项机制,合力推动解决消防安全监管难题、治理难题。
一念乡愁,用情呵护。助力徽文化保护与传承,开展徽文化文物遗产公益诉讼专案行动,立案5件,督促消除古建筑安全隐患16处,修缮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以公益诉讼筑牢文物“防护墙”。
一份致敬,坚决守护。聚焦英烈保护,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发现石屋坑烈士纪念广场烈士墓碑破损、少数烈士陵园存在杂草未清理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修缮墓碑、清理杂草,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烈士纪念广场。
一江清水,联动保护。聚焦新安江源头生态治理,参与会签皖浙七地《加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检察协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联系沟通,强化跨区域协作交流和信息共享,探索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新模式。
一方生态,“益”心守护。发挥“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加强生态环境长效管护,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提起公诉17件3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33人,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8万元。针对外来物种侵害本地生态系统问题,灵活运用听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持续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防治职责,助力清理福寿螺9.66吨,及时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外溢扩散。
一方平安,检察护航。稳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办理,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以消防安全领域重大风险为监督重点,针对部分民宿存在防火门损坏、消防水泵压力不足、疏散指示标损坏、无消防台账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防风险于“未燃”。
一个平台,源头管护。依托检察公益“固碳基地”,办理了全市首起以认购碳汇代替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的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托新安源生态检察官联络室,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开展“八仙桌上话检察”等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手提袋100余个。
一个团队,砥砺前行。“山水齐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团队始终坚守为民初心,亮“公益”之剑,护绿水青山、守文化根脉,“山水齐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获2023年度“亮检行”工作示范点。2024年,1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安徽检察》刊出,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聘任3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1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检察云平台提供案件线索,公益保护“朋友圈”持续扩大。(胡叶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