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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彰显金融服务“大作为” 合肥包河法院滨湖法庭用心用法做好金融审判
来源: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蒋元媛 阅读量:10000 2025-01-07 09:46:21

“没有赵法官的耐心调解,就没有我完整的家!”朱某感激地说日前,在审理某财产保险公司诉朱某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法官赵宇飞了解到朱某目前离异,需抚养两子女,还要赡养老人,生活非常困难。该案抵押物小货车是其主要的生活来源,小货车被拍卖,对整个家庭来说雪上加霜。赵宇飞组织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既实现双方利益共赢,也重新点燃了朱某一家人的生活希望

近年来,包河区法院滨湖法庭在金融审判领域不断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金融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机制创新、流程优化,把矛盾纠纷防于未然、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

滨湖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和省金调委、市金调委、公证处等多家单位合作,建立了从诉调案件筛选到当事人信息采集,从调解协议制作到法官司法确认等一整套的诉调衔接机制。同时法庭将现有的调解室,根据功能不同设置为“行业调解”“公证调解”“诉讼调解”三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众享解纷室,力争信用卡等金融纠纷不成诉或以诉前调解结案。2024年1月至今,法庭共诉源分流化解纠纷1365件。

在一起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中,代某为购买车辆与某汽车金融公司签订《汽车贷款抵押合同》,却在还款13期后逾期违约,某汽车金融公司催收未果向金调委申请诉前调解。代某则表示,购车时未及时核查市场行情,轻信中介商,导致购车价格高于市场价,并误认为某汽车金融公司与中介商相互串通。

调解中,调解员姚凡耐心安抚代某的情绪,并释明其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向某汽车金融公司转述代某的实际情况,并劝说予以一定让步,该公司同意减免相应罚息等,但代某因经济困难仍无力还款。该车辆因设置抵押无法正常转让,若通过法拍,代某将遭受更大损失,谈判陷入僵局。经多次协商,某汽车金融公司同意对车辆解除抵押,让代某按市场价自行出售,将所得价款作为首期款支付,尾款再进行分期,并协助代某询价、对比车辆最优价格,防止代某因车辆被抵押而遭恶意压价。在金调委主持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找准矛盾化解“金钥匙”

在一起担保公司诉房产公司的金融纠纷中,某担保公司于诉前申请保全了房地产公司名下某小区房屋。后有10余名案外人以购房人身份,先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表示某担保公司保全前,其已签订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且已支付相应款项,房屋现已具备办证条件,但由于法院的保全而无法办证,故强烈要求解除保全。但是某担保公司对异议人的协议真实性等产生异议,对房地产公司是否存在变相转移财产心生怀疑。

“若机械性‘就案办案’,即使担保公司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环节,难免会出现异议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滨湖法庭法官助理高源本着平等保护原则,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关系释明,要求异议人进一步提供相应的房屋买卖、拆迁补偿等证据,并多次召集担保公司进行沟通座谈,共同审核异议人提供的上百份证据,充分听取意见。最终担保公司认可异议人的合法诉求,同意解除部分房屋的保全措施。

畅通司法便民“快车道”

“您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出庭’小程序进行手机实名注册……”近日,滨湖法庭书记员尹九宁电话指导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进入“云上法庭”平台。

开庭前,高源得知案件当事人许某、陈某均在国外,无法前往法院参加诉讼。高源本着节省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计算时差、安排时间,通过“云上法庭”组织线上调解。在法官的积极沟通下,双方最终在线达成调解意见并签字确认,不仅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还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便捷和高效。

近年来,包河区法院积极响应智慧法院建设,加大科技法庭覆盖力度,提升办案效率。滨湖法庭充分发挥信息化效能,综合运用智慧庭审、送达平台,进行云庭审、云送达,构建“一案一群聊”线上调解模式,帮助群众“隔空”零成本化解纠纷,让司法更有效率、更有温度。(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蒋元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