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寓治理于办案之中”基本价值追求,立足办案实际,多措并举强化社会矛盾化解,把准“主动脉” 开好“善为方”,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治效果。
精细“化”,开好枫桥经验“良方”。在办理案件中,聚焦矛盾化解。打破“就案办案”固化思维,“跳出案件看案件”,确保办理一起案件从源头化解一个矛盾。树牢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理念,压紧压实信访风险隐患的排查、研判、处置责任,通过讯问、询问和实地走访,查明案发原因和利益纠葛,推广适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机制,推动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该院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运用“望闻问切”工作法,把矛盾调解在群众炕头,把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止矛盾于初发,息纷争于将起,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重点“治”,开好检察建议“良方”。该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餐饮、医疗、美容等行业从业人员中有未办理健康证明或健康证已过期的情形,潜在卫生安全风险较大。受困于信息不畅通、监管手段有限,导致行政机关监管难度较大,监管效果不佳。2024年7月,该院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通报相关问题、提出解决路径和建议等,依法督促其履行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后,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10家大型商场及298家美容美发、宾旅馆、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开展了专项大检查,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紧扣“解”,开好上门服务“良方”。主动下沉一线,多去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工厂车间走一走,多讲群众“土话”,多看群众“脸色”,多想群众“心思”,将堵点找准、把脉络捋清、助对策谋实。将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特定群体保护等法律服务做到“家门口”。2022年3月,汪某某驾驶的小货车与陈某某的驾驶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治疗,汪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某出院后,就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县法院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因汪某某多次未按协议履行,陈某未拿到赔偿款,陈某某只好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强制执行期间,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为此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然而,此次协议后,汪某某又没有如约全部兑现赔偿款。最终,陈某某来到该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官上门服务,走访了交警大队、保险公司、村委会等,并多次联系和走访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与执行法官一道共商良策,2024年7月,陈某拿到了赔偿款,了却他的“大心事”。(廖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