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安庆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委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讨论。自6月20日,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全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一步推深做实夯实了制度基础。《决定》实施以来,安庆市法院行政案件调解撤诉率、新收一审案件数、案件比、上诉率等均优于全省平均值,位于全省前列,逐渐破解行政案件“两高一低”(上诉率高、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困局,促推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出台决定+搭建平台,夯实行政争议化解制度基础。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规范化运作。《决定》提出,要实现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政府会同人民法院依托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构,建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施常态化、规范化运作,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大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全面落实落地。府院联动常态化开展。《决定》要求,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同堂培训、信息共享、联合化解等方式,促进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今年来,全市法院、行政机关同堂培训18次,开展庭审观摩近20次,涉及人数1000余人。
协同联动+多元解纷,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深入推进。《决定》践行“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诉源治理。太湖县法院立案审查某居民诉镇政府行政协议案件时,发现案件涉及棚户区改造与原告同类情形还有40余户居民,遂对接要求被告其主动作为、妥善处理,经协调原告同意由被告先行处理、暂不起诉,有效化解了群体矛盾。行政司法良性互动。全市法院按照《决定》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征地拆迁、行政赔偿、土地山林权属争议等,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联动协作。市中院在审理金某等诉某县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案件中,联合县司法局、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调解全程三天两夜,最终十起案件一次性撤诉,双方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决定》要求,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是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1.74倍,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达24.72%,复议后被诉率仅为10.84%,行政复议的监督和纠错功能正在凸显。
严格执行+示范引领,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显著。《决定》要求,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4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6.48%,比上年提高24.93%,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告“官”能见“官”。桐城市市长刘存磊、怀宁县县长陈宏、大观区区长金玉等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意识明显增强。《决定》要求,鼓励、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自我纠错。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潜山市法院审理的66位住户诉市自规局行政登记案,被告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参与案件协调,最终被告主动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原告撤回起诉。典型案例发挥示范作用。《决定》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全市法院2件行政案件入选最高院典型案例,10件行政案件入选省高院典型案例,有20余篇案例在最高院、省高院组织的案例评选、优秀业务成果评选中获奖,1件案例首批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充分发挥了裁判一案、示范一片的作用。
“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决定》的有效实施,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小切口’推动社会治理‘大格局’,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安庆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安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小红告诉记者。(祝小芬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