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喜提新车 却在同一地点再次酒驾被查
来源:孙权 甘永生 阅读量:10000 2024-12-10 19:31:59

12月4日晚,马鞍山交警楚江大队在天门大道二厂站路段开展夜查行动。20时31分,一名驾驶黑色小型新能源汽车的男子见交警查车,立刻右拐躲避,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葛某某靠边停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当日葛某某喜提新车,晚上和朋友们在一起庆祝,席间饮用了2瓶啤酒,饭局结束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获,懊悔不已。调查中还发现,葛某某曾于2022年1月8日在同一路段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楚江大队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醒:酒驾醉驾危害极大,驾驶人在饮酒后,对车辆操控性能降低,对声光刺激反应变慢,身体协调能力变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市民切勿侥幸、文明守法、安全出行、平安回家。(孙权 甘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