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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交警通报十一月“五大曝光”行动内容
来源:郑斌 王剑 阅读量:10000 2024-11-26 17:46:13

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黄山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十一月曝光如下: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上述涉嫌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下一步将由公安交管部门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最后由法院判决。黄山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全市高风险运输企业(10月份)

 

请上述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夯实源头管理基础,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典型事故案例 1

“赶工”变“误工”

2024年11月9日中午,休宁县六旬老人余某某在骑电动车赶去工地途中,因未在道路右侧通行,加之刹车失灵,反应不及,一头撞上对向已停车避让的小型轿车。交警提醒:不骑带“病”车,不坐带“病”车;骑乘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车要实行靠道路右侧通行,通过农村地区路口时,要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

交通典型事故案例 2

行车不规范 追尾违停货车

2024年11月5日晚,休宁县商山镇一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车“追尾”大货车的交通事故,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民警了解到,事故发生前,这辆大货车占用道路停放。由于该路段路灯昏暗,电动车驾驶人在骑行时未注意观察,一头撞上了大货车的尾部,导致电动车车头部分受损严重,所幸当时电动车驾驶人戴了头盔,保护了头部重要位置。

交通典型事故案例 3

安全带保命带

2024年10月22日19时05分许,程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行驶至G56杭瑞高速歙县收费站下行线匝道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侧翻,车辆、高速公路护栏及货物受损。所幸司机按规定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曝光只是一种手段,警示才是目的。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黄山公安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树立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意识,把隐患降到最低,把平安带给每一个人。(郑斌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