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握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提升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促进依规管党治党、加强法治建设。日前,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编写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部分)导读》,现予陆续刊发,供学习参考。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要点
一、基本概况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范,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
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共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个板块是序言,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个板块是主体部分,从12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重要意义
制定一个新的《准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
《准则》的制定,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问题导向,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范。
《准则》的颁布,是我们党的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顺利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和奋斗目标,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三、目标要求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主要内容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必须加强学习。
二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
三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四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五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七是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八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九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十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十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二是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五、严格落实
落实《准则》要狠抓教育监督查处问责四个环节。教育,就是要通过常态化、有针对性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真正学好《准则》,做到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监督,就是要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加强日常的提醒、督促、检查和经常性的批评引导;党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都要以《准则》作为言行的标尺,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必要的时候及时批评、及时纠正。对于严重违反《准则》规定的,决不姑息,以儆效尤。问责,就是对管党治党不力、放任违反《准则》行为发生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要给予追究,确保《准则》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省直机关工委研究室主任 许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