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近日,该中心成功办结了一起因留守儿童的母亲怠于履行监护人职责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援案件。
家住谢家集某小区的杜小杰(化名)不仅是未成年人还是二级言语残疾人。在杜小杰年幼的时候其父母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杜小杰由父亲杜某某抚养,母亲叶某某不用支付抚养费。2024年5月14日,杜小杰的父亲杜某某因突发疾病去世,杜小杰只能和祖母孙奶奶共同生活。孙奶奶每月仅有一千两百多元的退休金,无法支撑祖孙两人的生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孙奶奶多次和叶某某电话联系要求其对杜小杰履行监护职责,叶某某却以自己身在外地务工且收入较低为由予以拒绝。
无奈之下,孙奶奶来到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中心工作人员听取孙奶奶的陈述的情况并审查材料后,认为案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决定对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专业律师承办本案。
承办律师通过对案件分析后认为,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杜某某去世后,母亲叶某某是杜小杰的唯一监护人,应承担起监护抚养杜小杰的职责。其次,民法典又规定了若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人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本案中作为母亲的叶某某对杜小杰不管不问,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已严重影响杜小杰的生活状态,叶某某的监护人资格可以依法被撤销。最后,孙奶奶作为杜小杰的祖母,虽年岁较大,但和杜小杰共同生活多年,愿意担任杜小杰的监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其作为杜小杰的监护人,以维护杜小杰的合法权益。至于孙奶奶向叶某某索要抚养费的请求,可以在孙奶奶取得杜小杰的监护权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经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法庭采纳了承办律师的全部主张,判决撤销叶某某作为杜小杰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孙奶奶为杜小杰的监护人。孙奶奶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对中心给予的法律帮助表达了感谢。通过法律援助,解决了孙奶奶的心头难事,也让杜小杰的健康成长得到保障。(李文娟)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