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歙县法院秉持“调解为先”理念,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黄山某商贸公司从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业务,与黄山某家居公司一直保持友好合作关系。2024年3月,双方经对账确认,家居公司尚需支付货款30余万元,并约定了付款期限。不料期限过后,家居公司一拖再拖,商贸公司无奈起诉至歙县法院经开区法庭。
家居公司收到诉状等材料的当天,向承办法官表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反诉。考虑到涉案双方当事人均为园区企业,秉持多赢共赢理念,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实质性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于是,第一次调解工作开始了…
“你拖了这么久的钱不给,还在这里耍赖,我一分钱也不让!”
“明明是你的油漆有问题,导致我做的木门开裂,你来赔偿我的损失!”
通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家居公司当场支付了10万元,并就余款作出了分期还款计划;商贸公司也同意解除对家居公司账户的冻结,帮助其恢复经营。
出完调解书,已经八点钟了。虽是天色已晚,但问题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心中是明亮的、温暖的。(马雪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