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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检察:用心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来源:汪兰兰 阅读量:10000 2024-10-18 17:51:07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今年以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民生案件过程中,以追求极致的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用检察“力度”,用心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切实守护民生“温度”。

聚焦弱势共筑民生温暖

“上次申请强制执行的3.5万元赔偿款终于全部到手了……”日前,看到回访的祁门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陈某某高兴地说道。2022年3月20日,汪某某驾驶的小货车与陈某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治疗,汪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尽管汪某某赔偿了8万余元,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在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按约定继续赔付的情形下,陈某某向祁门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在检法协作配合下,经走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村委会等单位,并多次联系和走访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汪某某承诺在7月底前筹齐5000元赔偿款。

该院还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祁门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召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建立了“工会+检察”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切实为百姓的权益保护提供保障。

生态修复助力环境保护

“三二一,放鱼苗!”这是祁门县金字牌镇洪村村境内金东河旁的增殖放流现场。在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金字牌镇政府等相关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和帮助下,50余万尾鱼苗从养殖场来到“新家”——祁门县金东河,检察官还向现场围观群众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切实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告诫大家切勿为了一己之利和口腹之欲触碰法律红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年来,该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中坚持“一案一治理”,督促非法捕捞人员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用于集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看得见的方式快速修复渔业生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更要做好双方矛盾的化解工作。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祁门县检察院采取跨区域联动的方式,联合当地政府、司法所等多部门,成功调解了该案件中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最后一名伤者。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并签署调解协议书、刑事谅解书。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也让受害者得到了应有的补偿,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人文关怀和专业能力。

近年来,祁门县检察院还充分发挥检察干警兼职村党支部法治副书记、学校法治副校长及驻村干警等优势,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进村入户普法宣传、上专题法治课、“拉家常”交流谈心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掌握常用法律法规以及如何依法维权,助力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汪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