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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池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刘宇 阅读量:10000 2024-10-11 09:53:44

本网讯(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刘宇)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对池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10日,督察组向池州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池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督察指出,池州市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绿色发展方式转型不快,建筑垃圾管理粗放,林地保护不力。二是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不到位。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落实不力,污水直排问题突出。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短板。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矿山保护修复不到位,违规建设问题依然存在,工业企业监管不到位,农业农村领域污染治理仍有短板。

督察要求,池州市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打造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样板。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及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破除发展瓶颈。推进林地、矿山、湖泊等自然资源保护和修复工作。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池州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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