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宣城交警通报七月“五大曝光”行动内容
来源:甘乐 记者 梅觉明 阅读量:10000 2024-08-22 17:33:25

  8月20日,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宣城公安交警对7月份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名单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曝光。

突出违法车辆

为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对2024年7月份全市67起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到100%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终生禁驾人员

典型事故案例

2024年3月6日17时05分许,徐某某驾驶“江淮”牌叉车,沿208省道自东向西行驶至太榔路(省道208)186公里500米(溪头街道)处,碰撞道路右侧同向行人胡某某,致胡某某受伤,胡某某经泾县东方医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徐某某驾驶未经登记注册的“江淮”牌叉车沿208省道“溪头街道”自东向西行驶至事发地点(溪头街道小五子超市路段),所装载货物遮挡前方视线,无法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行人,引发交通事故,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引发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故认定徐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某无事故责任。

事故多发路口

交警提醒:请各位驾驶人驾车经过以上路口时谨慎驾驶,减速慢行,确保交通安全。

高危风险企业

交警提醒:运输企业应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和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甘乐 记者 梅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