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张帆)8月20日,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泉山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使得僵持不下的医患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3年6月,原告胡某因右腿疼痛到被告处就医,经诊断为腰间盘突出症,后入院治疗并于当月在局麻和静脉麻醉下进行“腰侧路椎间孔镜下髓核摘除术”。术后胡某主诉腰疼、右腿胀痛、麻木无力、无法抬起,后医院为其安排了多项康复治疗。直至2023年9月,胡某认为在被告处治疗效果不佳,以不想耽误最佳恢复期为由出院。出院后,胡某辗转全国各大医院继续就医问诊,目前其仍在进行康复治疗。胡某认为,其身体损害是由于被告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故向被告索要相应赔偿,因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胡某遂向法院申请鉴定。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结论为:患者的损伤与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且为主要责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查看卷宗材料,梳理分析矛盾根源,明确责任。在与原被告的沟通中,承办法官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赔偿主体、归责原则、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和耐心地讲解,不断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鉴于该案件涉及后续诊疗的问题,承办法官根据鉴定报告,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项目进行核算,拟订调解计划,积极引导医患双方确定赔偿事宜。
因胡某身体尚未恢复,后续仍需治疗,在承办法官的多番调解下,医院方同意就后续治疗费在该案中一次性处理,避免胡某后续再诉,双方就医疗损害行为一次性了结完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方一次性赔偿胡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诊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6500元和负担该案诉讼费1381元,并履行完毕。至此,该起医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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