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梦之星影视传媒(安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汪乾彬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4)200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蜀劳人仲字(2024)200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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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盈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童安琦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233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10时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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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梅怡芳绮服饰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孙方林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030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2日14时40分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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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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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本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秦莉雯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323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27日16时40分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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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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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睿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方显强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027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10时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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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孜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楼晓瑜、吴婷婷、宋扬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4)184、201、330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蜀劳人仲字(2024)184、201、330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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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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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笛(上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小敏、储丹丹、夏小松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4)246-248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蜀劳人仲字(2024)246-248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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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梵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曹小雨、李洁、任晴晴、王志伟、汪蔡灵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4)114-118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蜀劳人仲字(2024)114-118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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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翔杰智海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伍姐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3)2984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蜀劳人仲字(2023)2984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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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易优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杨娜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3)2794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蜀劳人仲字(2023)2794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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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联科云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方欣、吴萍、骆亭洁、陆友虎、张运生、张道琳、梁宇、何艳、孙俊豪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3)2947-2951、2990-2993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蜀劳人仲字(2023)2947-2951、2990-2993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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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瑞录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丁娟、邵玲俪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3)2434、2435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蜀劳人仲字(2023)2434、2435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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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皖0123执恢261号
吴自承(公民身份证号: 340122197406071831)、 祝文玲(公民身份证号: 340122197209251243):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安徽信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自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采用网络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吴自承与共有人祝文玲名下共有的位于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99号滨湖时代广场G3幢G5幢G6幢及商业ABC区G3-907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228667号1]房产进行询价、拍卖,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网络询价报告、询价结果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搬迁公告、查封公告、评估拍卖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拍卖、查封)、网络司法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询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肥西县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于2024年6月5日立案受理的公益诉讼起诉人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刘梦茹、徐双玲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调解协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底至2020年初,刘梦茹、徐双玲明知减肥产品祛湿糖果有对人体有毒害作用的成分且使用后有不良反应仍对外销售,其中,刘梦茹销售金额为6000元,获利4000元;徐双玲销售金额为986元,获利476元。经鉴定,刘梦茹、徐双玲所销售的祛湿糖果中含西布曲明有毒有害成分。刘梦茹、徐双玲为获得非法利益,明知所售产品含有对人体有害成分仍对外销售并致使产品流向不特定消费者,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公益诉讼起诉人铜陵市人民检察院遂向本院提起公益诉讼:1.判令刘梦茹、徐双玲分别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8000元、2958元;2.判令刘梦茹、徐双玲就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二、调解协议内容
1.被告刘梦茹、徐双玲在收到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后,分别立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8000元和2958元。
2.被告刘梦茹、徐双玲就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认为本调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届满后无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书面异议经本院审查不成立,本院将在审查确认上述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出具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62-2658760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2日
致歉信
本人刘梦茹、徐双玲,我们因法律意识淡薄,为获取非法利益,在互联网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我们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大家以我们为戒。
特此致歉。
致歉人:刘梦茹、徐双玲
2024年7月12日
告知
朱飞:
我单位马鞍山市雨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已按照《小陶庄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将应给付你朱飞的征收补偿补助费合计人民币396286.00元于2024年6月27日提存至安徽省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请你于2029年6月26日之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至我单位马鞍山市雨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领取提存通知书,持提存通知书、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委托代领受托人需持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小陶庄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前往安徽省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领取上述款项。
马鞍山市雨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地址:贵都花园16-4 208办公室,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555-2625386。
安徽省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汇通大厦9楼,联系人:薛嘉佳,联系电话:19155561110。
马鞍山市雨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2日
遗失声明
安徽宝睿律师事务所殷俊律师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为:13402201410483214,声明作废。
安徽省怀远县公证处顾明遗失2010年9月1日颁发的公证员执业证,编号为:112051120000242,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