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花山区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长江大保护”和辖区绿色转型发展,以打造“益启来”公益诉讼品牌为发力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大批涉及生态环保、自然资源、食品药品领域的案件,守护青山绿水和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推动构建双赢多赢共赢新格局。
依法办理大要案,勇当守护生态家园“啄木鸟”
敢立敢诉,确保检察建议刚性。检察机关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责,行政机关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22年以来,花山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120件,先后对5家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综合履职,注重生态环境修复。将打击犯罪和生态修复有机统一的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督促修复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百余亩、补植复绿被毁林地近30亩。办理某公司非法倾倒固废一案时,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多种手段,促成该公司投入4000余万元开展固废清运,完成了受损地块的生态修复。
多措并举,聚焦长江大保护。会同公安、渔政等部门多次开展辖区长江段巡航检查。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各类案件40余件,成功办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尖担沟、昭明沟水系污染案,慈高区江边码头散乱污案,督促行政机关排查沿线企业30家,督促封堵暗渠排水口6处、疏通污水管道约6000米。
积极探索新机制,匠心绘就绿水青山“工笔画”
拓宽案源,探索集成化办案模式。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食药环知”公益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的集成化办理模式,集中行使两法衔接、公益诉讼等各项监督职能,2022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2件,共有6例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深化“公益诉讼+未检”办案模式,办理的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涉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双向赋能,积极落实“府检联动”。完善“河(林、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辖区乡镇调度中心设立驻区田长办检察官联络室,加强对涉林、涉田生态资源破坏的监管。首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与8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协议,畅通案件线索移交渠道,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共赢。
立足实际,强化长三角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基于苏皖交界地域特色,与南京江宁区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积累长三角跨区域办案经验,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通过协作机制,双方移送线索4条,成功办理了非法采矿、处非法狩猎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等一批在苏皖两省交界处案件,共同守护公共利益。
提升品牌辐射力,主导奏响公益保护“协奏曲”
打造“一馆三基地”。建设公益诉讼展示馆、长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基地、生态资源修复基地、红色资源教育基地,集宣传、警示、预防于一体,提高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自建成以来,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莅临指导,接待社会各界人士参观60余批次。开展的增殖放流等相关活动得到学习强国、检察日报等媒体平台关注报道。
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濮塘休闲度假区建立共建机制,持续加大对该地区林业资源、农田资源的保护,依法办理“加拿大一枝黄花”“养羊场污染”等一批涉农案件。根据人大代表议案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古树资源摸底调查,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针对性修复,为古树名木保护撑起司法“保护伞”。
多方参与形成守护合力。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参与办案关键环节,开展公开听证30余次,先后聘任7名行政机关专业知识过硬的同志担任检察官助理,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指导,提升办案质效,面向社会招募一批“益心为公”志愿者,组织开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培训活动,凝聚群众力量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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