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到,检察机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折磨我六年的难题,现在我终于能轻装上阵,今后一定努力将企业再次带上正轨,回报社会……”近日,在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的回访中,刘某某不仅道出了对检察机关的谢意,还言明要经营好企业的决心。
刘某某是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2018年,其经营的企业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800万元资金也被依法扣押。此后,其公司便陷入困境,案件因种种原因久拖不决,刘某某想要挽救公司却有心无力,无计可施。万般无奈的刘某某找到了检察机关,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该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小组交办,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督办,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机关坚持综合、一体、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延伸检察职能,通过调查核实查清了事实,找到了症结,在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处理刑事案件的同时,还通过多方协调解决了刘某某的民事诉讼执行问题,不仅让刘某某能够继续经营企业,更将企业从“泥潭”中拉出,获得了新生。
企业经营停滞
负责人向“12309”寻求帮助
刘某某经营的是一家实体企业,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效益不错,但在经营过程中刘某某贪图一时之利,向其他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00万元企业资金也被扣押。
资金就是企业的血液,失去了血液,企业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企业大量“失血”,经营举步维艰,处处受制,刘某某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只能一边苦苦支撑,一边希望案件的诉讼程序能够快一些。
然而,这一等就是6年,案件迟迟没有结果。“企业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再等下去只有倒闭一条路,工人们也只有失业。”无计可施的刘某某多次找到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但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这时,他想到了检察机关也许能解决自己的问题,遂在12309平台上写下了自己的诉求:案件的久拖不决、企业资金的长期扣押对企业正常运作和经营、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厘清前因后果
检察监督纠正久拖不决案件
今年4月12日,巢湖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收到刘某某反映的问题和材料后,发现这是一起涉企刑事案件,且可能存在监督线索,遂第一时间移交刑事检察部门办理。
企业面临生死存亡,纾困解难刻不容缓。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展开行动,与控告申诉部门通过电话向刘某某充分了解案情,耐心听取诉求,随后发现若干个疑点:刘某某的案件2018年即立案,为何长期挂案,直到2022年才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为什么2024年该案还没有移送检察机关?该案的办案程序是否存在不规范之处?
带着这些问题,检察官依法启动监督程序,针对性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
第一步要搞清前因后果。办案检察官通过多次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沟通,了解到刘某某为外省某地人大代表,立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当地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未获得许可,故案件一直处于侦查状态,直至刘某某人大代表身份终止后,方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但此时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是否涉嫌犯罪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导致案件悬而不决,一直处于侦查阶段。
那么,刘某某的行为到底是否涉嫌犯罪?办案检察官立刻调阅案件卷宗,经审查并经检察官联席会议研判后认定,因司法解释变更,刘某某的行为已不构成犯罪。
鉴于刘某某的行为已不构成犯罪,案件久拖不决的情况则应立即得到纠正,巢湖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作出处理结论,终止侦查。5月21日,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同日依法解除对刘某某的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同时,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处理扣押款。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多方协调促成民事执行和解
终止侦查决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即应退还扣押的800万元,但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巢湖市公安局收到了一份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扣押的款项协助执行。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检察官立刻兵分两路,一方面向刘某某核实情况,一方面前往执行法院了解情况。
原来因存在合同纠纷,刑事立案后安徽一家企业将刘某某经营的企业告上了法庭,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某的企业支付原告款项近900余万元,案件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刘某某也被法院采取了限高执行措施。此时的刘某某也道出了自己的隐藏诉求,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执行法院对自己采取的执行措施犹如“紧箍咒”,给经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协调解决执行问题。
突然出现的情况和额外的请求让检察官陷入了思考,民事诉讼被执行款项金额超过了扣押款项,哪怕扣押款项被法院执行,刘某某的执行措施也不会解除,刘某某的企业也依然面临生存危机。
作为检察机关,能不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再多做一些事?巢湖市检察院检察官立刻将这一新情况向检察长汇报,检察长高度重视,指示要积极与执行法院沟通,尽最大努力,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随后,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执行法院,并加强与民事诉讼双方的沟通,促成和解。通过释法说理与耐心的沟通引导,6月6日,民事诉讼双方最终达成合意,在执行法院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当日经原告方申请,执行法院依法解除相关执行措施。(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