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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返现成“泡影” 法官出面促维权
来源: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陈冉 阅读量:10000 2024-05-29 16:05:40

在网购交易日益频繁的当下,很多“返现”宣传被商家用来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然而在消费者参与其中时,“返现”活动往往无法兑现。5月17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法庭一起诉讼,消费者起诉购物平台欺诈宣传“返现”活动,经过法官电话释法说理,最终维权成功,申请撤诉。

2022年5月,孙某在某购物APP内欲购买一台VR一体机时,发现某自营旗舰店内上架的一款一体机有“打卡300天保底返3000元”的宣传,于是联系客服后确认了若满足连续打卡300天就可获得3000元该APP的购物卡活动的真实性,便支付了价款2362.05元购买了该商品。收到购买的产品后,孙某就按照商家客服的要求完成了打卡活动的注册并开始了不间断的打卡任务。

几日后,孙某收到了北京某贸易公司出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发票中载明的商品名称与自己购买的商品名称所述一致,这让孙某对其参与返卡活动的真实性更加深信不疑。

春去秋来,2023年4月的一天孙某终于按照要求完成了打卡,并且收到了商家客服给其发送的打卡顺利完成的通知,孙某在客服的指导下,在其提供的链接中按照要求完成了打卡完毕奖励申领的审核,客服还告知孙某审核成功后将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返卡。5月9日,孙某通过咨询客服得知其审核已经通过,孙某格外高兴,每天都会饱含期待地登录购物APP查看返卡是否到账。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按照约定孙某最迟应当在6月8日即可拿到的返卡,却始终没有到账。从6月9日开始,带着满腹疑虑的孙某不断地询问客服当初约好的返卡为何还没有到账。客服先是以系统问题将返卡期限推脱至6月底,后又以人数较多为借口推脱至7月底。

可出乎人意料的是,7月31日孙某再次通过该购物APP进入购买产品的自营旗舰店时,被主页显示的一份“没有返卡期限的道歉信”彻底凉了心。

孙某眼见自己持续了近一年的辛苦付出泡了汤,在与购物平台多次沟通无果后,孙某准备将购物平台起诉至法院,便就近向大通法院孔店法庭咨询诉讼事宜。

听闻孙某的经历,法庭干警告诉孙某如果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并耐心指导其做好立案准备。在孙某将起诉材料准备齐全后,孔店法庭立刻开启了对孙某与北京某贸易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工作。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当即与北京某贸易公司进行联系,均无果。执着的法官便将寻找到被告的希望,寄托于搜索关联案件上。终于在多个关联案件中找到了该公司新的联系方式,当即拨打过去。

联系上被告后,法官将孙某的情况如实告知,并表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标记自营业务方式或者虽未标记自营但实际开展自营业务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被告方表示尽快处理。没想到第二天,孙某就给法官打来电话,称自己收到返款,要申请撤诉。

法官说法:

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打卡返现”的活动时,务必要擦亮双眼、保持理性,当心掉入“消费陷阱”之中。当消费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要尽快收集充分的证据,积极地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仲裁、向法院起诉等多方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作为商品经营者,无论是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还是实体店线下经营,诚信原则是所有企业经营必须遵循的价值取向,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应始终铭记“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陈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