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一早,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周袁带着书记员赶赴执行现场,经过一上午高效率的行动,现场调解并执行完毕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据悉,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是邻居,张某某房屋窗前为公共绿化区域,李某某未经张某某许可私自将原有绿化破坏,设置栅栏用于种植花草、蔬菜和堆放杂物,后张某某将李某某诉至庐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某将张某某房屋南面的花草移除,并将其私自搭建的栅栏、毡布以及铺设的地砖清除。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5月13日,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周袁立即查阅案卷信息,厘清案件来龙去脉,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三天后到执行现场进行调解。执行当天,李某某在现场情绪激动,与张某某发生争执,并有过激行为,阻碍执行工作。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邻里关系,周袁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并引用“六尺巷”的典故,进行耐心地劝导和释法明理,让其懂得邻里之间的矛盾争输赢并不重要,要考虑双方今后的长期相处,以和为贵,同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李某某同意履行判决内容,并表示以后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周袁身体力行,带头挖地、除草和搬运杂物。
在干警的帮助下,经过两小时的努力,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并现场履行完毕。
申请人张某某对该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效率连连称赞:“你们法院真是太给力了,我以为还要很久才能处理这个事情,实在太谢谢你们了。”
“小案”连民生更连民心,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件小案都是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三天,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邻里的和谐关系。(记者 唐欢 通讯员 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