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费心费力地调解我们这个案件,这么快就帮忙联系工人施工,我愿意作出让步,同意和解!”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
砌墙生嫌隙 邻里起纠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毗邻而居,应当相互友爱,互谅互让。然而黄山区这两户人家却因“一堵墙”引发矛盾,对簿公堂。
孙某某与吴某某是多年的老邻居。2023年12月,吴某某在自家房屋外围修建了一堵围墙。孙某某认为围墙堵在自家门前,影响了车辆通行,更让其心里添堵。为此,孙某某多次找到吴某某“理论”,此后两家争执不休。今年4月,孙某某认为吴某某侵犯了自己的相邻权,将吴某某起诉至黄山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察了解实际情况。在和当地村委会沟通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十分尖锐,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曾多次调解,双方均无法达成和解。在后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亦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服务零距离 上门解纠纷
邻里关系具有特殊性,双方长期毗邻而居,一纸判决很难实质化解矛盾。根据办案经验,承办法官分析双方打“赌气官司”的可能性比较大,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因此该案有调解的可能。
案件第一次开庭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谈话调解。然而最初调解并不顺利——双方都在气头上,谁也不肯让步。为了化解双方心结,承办法官联系村委会再次前往现场勘察测量,还讲述了“六尺巷”的故事,劝解双方珍惜邻里关系,相互谦让、相互谅解。最终当事人一致同意法官的调解方案:吴某某将围墙拆除后,重新沿双方确定的线位外沿进行砌筑。
拆了水泥墙 卸下堵心墙
“法官,能不能由你来联系拆墙和砌墙的人?”
“法官,能不能麻烦你再跑一趟,在你的见证下划线砌墙?”
“只要你们双方能握手言和,这些都是小事情。”
虽然达成了调解意向,但为了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在联系好工人后,第三次前往现场。这一次前去,是为了拆除围墙,更是为了拆去心墙。
到达现场后,法官首先对双方再次进行劝解,安抚双方情绪,缓和现场气氛。然后在法官、双方代理人、村委会的共同见证下,拆除了影响通行的部分围墙。拆墙结束后,承办法官来不及喝口水,又亲自划线,指挥工人沿线位外沿砌墙。忙活了一上午后,新的围墙终于砌成。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这场相邻权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这正是:邻里纠纷生嫌隙,法官上门来拆墙。合力调解化心结,重塑和谐邻里情。(通讯员 王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