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张海英)身为企业安全管理员竟然醉驾上路。4月11日,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山大队民警开展查缉酒驾行动时,查获这名醉酒驾驶员。
当日晚,驾驶人罗某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途经三山经济开发区华电大道与峨溪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发现,测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5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在对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罗某的左胳膊上还套着一个“安全管理员”字样的袖套。经询问了解到,其是某企业的一名安全员,专门管理企业内各类涉及安全问题的人员,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却因酒后驾车被查。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罗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并处1500元的罚款处罚。
“五一”临近,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