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旌德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
来源:朱凯 陆建帅 汪悦磬 阅读量:10000 2024-04-24 16:17:26

4月18日18:30,旌德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行动,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活动。


司法拘留显威力

傅某(男)与查某(女)于 2012 年 4 月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抚养,傅某每月支付抚养费。自2022年11月后,傅某总是以各种理由迟延支付。至2024年3月,傅某拖欠抚养费1573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后想尽办法获得傅某行踪线索,并将该案件纳入本次“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4月18日20:00,执行干警将傅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执行法官仍耐心向傅某阐明作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作为父母抚养子女的责任。但傅某始终顾左右而言他,拒不支付抚养费,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当被送至拘留所后,傅某终于意识到法院强制执行可不是开玩笑的,于是主动联系亲友借钱,并表示愿意积极履行,现场给付1.2万元,同时承诺5天内将剩余的 3730 元履行完毕。

冻结保单促执行

胡某在王某处购买水泥,2015年2月,经结算后,确认胡某欠王某水泥款3万元,并出具欠条1份。但胡某一直未给付货款,案件经法院判决后又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阶段,胡某仍称没有履行能力,拒不还款。经查询,发现胡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胡某作为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有分红型保险,被保险人为胡某妻子陈某,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对其保单现金价值予以冻结。


执行法官又查询到陈某的联系方式,并多次与胡某夫妇联系,告知保单的冻结情况,提示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4月18日晚,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胡某家,胡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请求暂不对保险进行强制执行,后胡某将3万元汇入法院案款专户,法院对该保单予以解冻,案件顺利执结。


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18人,出动警车6辆,拘传6人,2人主动到案履行,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10.95万元。(朱凯 陆建帅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