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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社矫对象 助企健康发展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哲 阅读量:10000 2024-04-19 10:39:00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哲)“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我一定积极配合矫正,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做更大贡献。”4月18日,在涉企在矫人员专项巡回检察中,面对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实地走访座谈,在矫人员葛某某由衷感谢。

葛某某作为肥东县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主要投资人,因生产经营需要,每月需多次请假离开矫正地进行业务洽谈,且出行目的地和路线相对固定,出行时间、频次较为规律。肥东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主动与县司法局积极沟通展开会商,一致认为葛某某的请假符合《安徽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法简化请假手续,有效保障其合法经营的权利。

维护司法公正、优化营商环境一直是肥东县检察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据介绍,为全面落实省委“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战略决策,肥东县检察院与社区矫正管理局保持积极沟通,制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办法,不断细化请销假对象的范围、请销假的事由、申请的程序材料、监督管理等规定,破解现行请假规定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难题,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