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讯“非常感谢法官多次帮忙协调,我们已经收到第一笔赔偿款了。”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当事人到肥西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办案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案件承办法官手中。
李某与王某是某合作社临时雇佣工人。在一次回合作社食堂吃午饭时,李某乘坐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途中不慎摔下,脑部着地,经过7次住院治疗后仍不幸去世。经交通事故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与王某、某合作社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便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仔细梳理发现,在该起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没有保险且经过改造,同时车主不明、雇主不清,存在诸多问题。该案前后经过一次鉴定、两次外出调查、四次庭审,承办法官一点点抽丝剥茧,一点点查清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多次给原被告各方及代理律师打电话沟通协调,并组织双方到庭调解。从相持不下的赔偿金额到寸步不让的给付期限,法官从事故的责任分配、相关费用的基本计算以及类案处理情况等角度对当事人耐心释法,同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在准备签订调解协议之时,原告突然提出要求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就在判决书初稿出来时,为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承办法官决定最后再组织双方调解一次。最终,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又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