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协调下,原本争锋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妥善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双赢。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秦某、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宁波某某有限公司、芜湖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立案后申请了财产保全,并提交了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这是一起疑难复杂案件,一旦启动鉴定程序,案件审理期限势必延长,不仅原告的权益不能尽早维护,被告企业的经营也会陷入困境,双方的诉讼成本也会大大增加。基于此,承办法官果断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各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围绕鉴定问题发表各自意见。庭前会议期间,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对账,对意见不和的部分进行协商,双方对施工范围、工程价款、承担责任主体进行了激烈争论,耗时一整个上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和不懈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各方不仅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解除了对四被告的保全措施,同时也撤回了鉴定申请。一桩本耗时费力的复杂案件,迎刃而解,看着当事人脸上的微笑,承办法官也如释重负。(鲍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