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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款发放无小事 再远也要送上门
来源:安徽法治报 阅读量:10000 2024-03-29 15:15:22

“总算找到你们了!我们来是给你们发钱的……”3月4日,休宁县人民法院发放一起刑事案件退赔款,执行法官奔波几百里,几经辗转,终于找到被害人苏州某建设公司。

2018年,梅某等6人虚构“某大酒店装修装饰工程”等项目,先后骗取43家公司及个人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共计41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执行到部分款项。由于被害人分散在多个省市,案卷里登记的被害人信息都是几年前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住所地发生变更,案款发放困难重重。如何才能尽快将案款发到被害人手中?执行法官犯愁了。

接下来的日子,执行法官除了日常办案,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联系远在五湖四海的被害人:查阅公安卷里的询问笔录、向被害人所在地法院发协查函、与刑庭及公安干警对接等等,想方设法终于获得被害人联系方式并成功发放了大部分案款。然而,苏州某建设公司的案款却迟迟发不出去。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对方要么直接挂断,要么含糊其词,始终不愿提供收款账户。“案款发放无小事,上门去沟通,再远也要去!”得知这笔案款尚未发出,执行局负责人坚定地说。

春寒料峭,当执行干警风尘仆仆来到该公司住所地时,却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执行干警不放弃,多方打听公司最新办公地址,并在当日下班前赶到新址。经过一番“面对面”沟通,公司负责人黄某终于卸下防备,面带歉意地说:“冒充公检法的骗子太多了,接到电话我们都不敢信。大老远的还让你们跑一趟,辛苦了……”“这说明你们反诈意识越来越强了,只要能保护好大家的钱袋子,这点辛苦不算什么……”执行法官微笑着回答。

至此,该案案款发放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和执着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休宁县法院将持续关注案款发放工作,在“严”字上下功夫,在“细”字上做文章,在“快”字上再发力,打通案款给付“最后一公里”。(通讯员 王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