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东县工商联会员企业安徽某汽车销售公司遇到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肥东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肥东县人民法院工作站的协助下,难题得到了圆满解决。3月19日,安徽某汽车销售公司因购车人未能按约定支付购车款,向肥东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站申请调解。
该工作站积极响应,通过全国工商联“总对总”平台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的充分沟通,汽车销售公司与各购车人、担保人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并通过“总对总”平台向肥东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肥东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这一成功案例的背后,是肥东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站与肥东法院共同努力的结果。自2019年12月30日成立以来,该工作站已发展成为拥有4名调解员的专业团队,通过“法院+调解组织”的模式,深化诉源治理,为企业提供了快速、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