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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检察维护保障妇女权益见实效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周云 严娇娇 戴洋洋 阅读量:10000 2024-03-26 10:25:56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周云 严娇娇 戴洋洋)3月是全省“三八维权月”。3月以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抓宣传、重保护、解难事,开展“建设法治安徽·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检护民生”成效。

抓宣传 送法到身边

3月3日上午,2024年安徽省暨合肥市“建设法治安徽·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月启动仪式在肥西县三河镇万年台举办。肥西县检察院2名女干警以县巾帼法律志愿服务联盟成员的身份登台集体作维权普法承诺。活动现场,该院准备2个宣传展位,向前来参观的省、市、县领导讲解“梦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关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及成效,回答相关咨询;精心准备了10多种相关普法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并介绍检察职能和维权知识,增强群众维权意识。


自维权月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维权宣传活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反有组织犯罪法》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集中宣传周等,加强对妇女维权的宣传和讲解,科普权益保护知识、维权渠道和检察服务职能,提高维权意识。

重保护 依法帮维权

陈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挥拳打在妻子眼部,致左眼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陈某涉嫌刑事犯罪后,妻子勇敢报警,陈某被抓获归案。

该院在审查起诉此案时,承办检察官深入了解被害人的家庭背景,对受害人勇敢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示支持和称赞,并对其详细宣讲《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妇女人身权利保护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其依法保护意识。同时,承办检察官对被告人陈某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促其深刻认识到所作所为给妻子和家庭造成的严重伤害。陈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在其一再恳求和忏悔下,妻子表示了谅解。

3月5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本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决是对被告人作出的最严厉警告。该院也结合该案例,在不同场合进行宣传讲解,告诫“家暴”也触法、远离“家暴”方能构建家庭和谐。

解难事 司法救助在行动

去年9月16日晚8时许,该县妇女夏某因摆摊位置问题与她人发生冲突,拉扯过程中,被对方丈夫用剪刀刺成轻伤二级。日前,该院在审查起诉这起故意伤害妇女案件中,发现案发后被害人夏某未得到任何赔偿,家庭经济困难。该院在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通过走访核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夏某家庭有4人共同生活,其本人无稳定工作,2个未成年孩子正在读书,还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全家仅依靠其丈夫一人打临工维持,加之遭遇刑事侵害,致使家庭陷入困境。该院已将其列入司法救助对象。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维权月活动中,该院针对2名困难妇女家庭的实际情况,及时伸出援手,实时开展司法救助,让其倍感温暖。目前已完成救助1名困难妇女,发放救助金1万元。另一名困难妇女正在救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