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阚冰冰)微信扫个码进群,再拉一定数量的好友进入,就能领取小礼物,这究竟是好事还是陷阱?在巢湖,就有这样一个诈骗团伙,通过这一方式诱使他人进群,随后将群聊出售给他人用于实施违法活动。日前,经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巢湖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判决。
2023年6月至8月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刘某、倪某等人身穿红色马甲将本人包装成商超推广人员,先后至安徽、江苏多地菜市场、商场门口等人流聚集处,通过以免费发放纸巾、小电风扇等礼品的方式诱使他人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加入指定微信群,并再让其将一定数量的微信好友拉入该微信群中。后刘某、倪某等人将达到20人以上的微信群以每组25至5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期间刘某、倪某等人共计非法获利12.7万余元。2023年8月间,王某及其微信好友被拉入群内后,看到有人在推荐一款做任务可返利的APP,王某等人通过群内链接下载注册后做任务刷单被诈骗3万余元。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倪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帮助上游犯罪设立用于实施犯罪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刘某、倪某等人提起公诉。
日前,巢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刘某、倪某等人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往往会以扫二维码进群免费赠送小礼品为幌子吸引群众,通过扫码添加微信,将人拉入特定微信群,再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群内的被害人实施诈骗。对此,检察官提醒大家:一方面要擦亮眼睛,不可贪图蝇头小利加入来历不明的微信群组,不要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另一方面,不要随意点击、扫描陌生链接、二维码,一旦涉及转账、汇款等要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