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寓治理于办案之中”基本价值追求,立足办案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溯源治理,精准把脉,为社会治理开出平安“良方”,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治效果。
办好“小案”,注入社会治理“活血剂”。扎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小案件”内包含着“大民生”。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手段,以专项监督活动为载体,以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包裹中”“校园内”出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打好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地基”,建好事实证据认定的“精装房”,锲而不舍地进行优化办案的“精装修”,为社会治理注入“活血剂”。
枫桥经验,注入修复社会关系“滋补剂”。在办理案件中,一以贯之检察为民理念,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始终。案件办理围着群众转,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对邻里、婚恋、劳资等纠纷,保持精雕细刻的工匠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沉下身、静下心主动贴近,找出问题的“心结”。该院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运用“炕头+地头”工作法,把矛盾调解在群众炕头,把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止矛盾于初发,息纷争于将起,探索出具有泥土气息的乡村善治之路。
检察建议,注入破解治理难题“强心剂”。该院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办案、监督、治理”一体推进,持续在检察建议工作上下功夫、落实上做文章,不断为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检察智慧。检察建议已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的一剂“良方”。画好协作“同心圆”。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探索检察建议监督新模式,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管理机制,实现社会治理齐抓共管新格局。(廖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