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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实施“复议+调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源:汤志勇 朱凌勇 记者 梅觉明 阅读量:10000 2024-03-13 19:05:54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泾县司法局注重将和解、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创新“复议+调解”工作方法,彰显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与温度。

强化协同联动,促进实质性化解争议。泾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的职能,最大限度实现“应调尽调”,防止行政争议“外溢”,有序将行政复议工作主动融入调解、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中,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互动,有效降低了复议再诉率,避免了行政争议在各类法律程序中空转。进一步建立健全接待、受理、调解、审理、调查、听证、咨询、监督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协调配合、有序衔接,为案件办理质效提供制度性保障。

严格办案质量,加大监督纠错力度。泾县司法局严格抓好行政复议办案程序、适用法律、事实证据和裁量幅度等环节,并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和便民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定复议职责,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听证审理、复议委员会审议等活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对以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方式或调解方式结案的非维持复议案件,常态化开展履行情况回访,充分听取反馈意见,实现化解纠纷“向前一步”。

加强队伍保障,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成立行政复议合议组,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为案件审理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借智借力,公平公正办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调解硬件建设,设置行政复议听证室办案场所,力求把行政复议办公场所打造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汤志勇 朱凌勇 记者 梅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