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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调整部分货车通行措施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合交宣 阅读量:10000 2024-03-11 12:14:59

本网讯 (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合交宣)为进一步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3月9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通告,3月11日起调整合肥市范围内通行的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道路通行措施。

据悉,在合肥市范围内(含四县一市),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通行规则参照轻型货车进行管理,除07:00至09:00、17:00至19:00高峰时段外,其余时段市区禁限行道路对上述规格中型厢式货车不再限制通行(不含高架桥桥面及上跨式立交桥),相应车辆需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