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节上班后,省、市“新春第一会”相继召开,为大抓营商环境建设吹响了集结号。2月20日,黟县检察院迅速召开新春集训会,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学习省委政法委发布的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以及《安徽省检察机关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内容,就该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围绕充分认识“党委政府在干什么”,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永不竣工的工程”,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之力、检察之智促进县内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为大黟山建设提供强劲动能。
聚焦全面把握“检察机关能干什么”,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坚持平等对待、平等保护,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紧扣认真谋划“黟县检察要干什么”,会议要求,要深化府检联动,加强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凝聚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合力。要提升服务意识,持续推进落实“企业家、新黟县人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积极开展驻企走访,主动发现、收集涉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监督线索,并健全线索流转办理机制,通过案件化办理切实为企业解难题。
会议部署了“四长”暨百名干警走访服务企业春季行动,成立了由院领导带队的8个走访小组,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倪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