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优势,通过能动履职、融合履职,成功化解一起因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得到各方赞许。
某物业公司因截顶修剪小区绿植受到行政处罚,该物业公司不服,认为其没有“毁坏”小区绿植行为而申请复议。因复议维持处罚决定,遂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观点相左。
数月前,屯溪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干警通过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线索摸排,及时关注到该起行政争议案件,并受邀参加行政复议机构主持的行政争议和解。尽管双方没有达成复议和解,但检察官依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详细了解了案件争议焦点。经研判,发现尚有和解空间,于是持续跟进促进一步和解。近日,屯溪区检察院联动屯溪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接续会商讨论该案诉讼阶段的争议化解工作,法检两院从各自职能角度,阐释化解争议关键点,互相交换意见,凝聚了法律共识,得到当事人认同,案件争议最终以原告撤诉圆满化解。居民们对此纷纷评价“小区的树更绿、环境更优美,心情更舒畅。”(程小玲 王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