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来袭,零下7度。1月23日6时30分,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暨2024“晨曦行动”第六季专项执行行动持续进行中。
党组书记、院长吕美满亲自带队执行并作动员讲话,要求执行干警各尽其责,文明规范执行,不畏严寒,迎难而上,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干警们兵分三路迅速奔赴各案件执行现场,正式拉开集中执行行动帷幕。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朱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朱某某每月支付婚生女朱小某抚养费1000元,至朱小某年满18周岁止。判决生效后,朱某某拒不履行,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晨6时40分,吕美满带队到达弋江区某小区,成功找到躺在被窝里的被执行人朱某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在强制执行的司法威慑下,朱某某当场缴纳现金5000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告孙某与被告蒋某、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蒋某、李某某支付孙某借款本金15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蒋某、李某某拒不履行,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期执行过程中,蒋某、李某某履行了7万余元,后不再履行。经查询,除蒋某名下一套房产外,两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孙某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产,执行干警依法张贴腾房公告。早晨7时10分,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到达案涉房屋所在地,多次敲门后无人应答,执行干警遂前往该小区物业和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经了解,蒋某已不住在此处。执行干警拟对该房屋强制腾空,联系开锁公司上门,并邀请2名社居委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执行,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过程规范,为后续启动司法拍卖奠定基础。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杨某、杨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杜某、杨某、杨某某给付陈某某欠款本金4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杜某、杨某、杨某某拒不履行,陈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在一出租屋内寻获被执行人杨某某,将其传唤至法院,但其仍不履行。法院拟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经医院体检和训诫,杨某某慑于司法拘留压力,向朋友筹款五万元偿还陈某某,双方另就剩余欠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晨曦行动”系弋江区法院打造的特色执行品牌,自2018年12月首次实施以来,至今已有六年。每年春节前夕开展,为期一个月,重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案件。 (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