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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3处公益诉讼碳汇补偿生态修复基地揭牌
来源:叶甜 王启龙 阅读量:10000 2024-01-22 16:49:38

1月18日,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前往歙西林场、桂林林场,以及石门乡竹岭村,正式为公益诉讼碳汇补偿生态修复基地揭牌。至此,歙县相关案件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有了“购买新鲜空气” 的新选项。

歙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传统生态修复模式对于森林功能修复有诸多限制,而通过购买碳汇的方式能够克服传统生态修复模式中场地条件、修复时间、维护管理等限制,与检察公益诉讼中的生态修复环节相契合,更有利于本区域内的生态系统的平衡

此前,为推进新安江流域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歙县人民检察院与歙县人民法院、歙县林业局共同签署了《在生态环境领域刑事与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碳汇补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意见》,确立了“在完全无法修复或无修复必要的生态环境损害情形下,行为人可采用自愿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赔偿责任”。该批基地的建设和使用,打通了歙县生态公益诉讼与碳汇项目融合的最后关节。(叶甜 王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