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早在2013年,黄山市黄山区提出社会矛盾自疗自愈理念,以民间纠纷民间调处、行业问题行业解决、区域矛盾就地化解为导向,聚焦源头治理、前端控制,聚合社会力量参与。经过10年的建设完善,形成了“1个中枢”系统辐射、“8+n行业调委会”协力参与、“6大自愈功能区”自我修复、“3项保障”有力支撑的“1863”社会矛盾“自疗自愈体系”,2023年以来,黄山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11起。
民间纠纷民间调处。依托区综治中心成立了全区联合调解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甘棠法律事务所负责,聘任专职工作人员2人,志愿服务人员12人,充分发挥调解支点作用,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案件诉前调解,与区法院建立“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实现刚性约束,获评全省优秀特邀调解组织。2023年以来,共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79起,均未出现风险外溢情况。
行业问题行业解决。在医患、交通事故赔偿、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等8个社会矛盾相对比较集中的行业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适时新增了商会、婚姻家庭等7个行业调委会和涉旅、涉军、涉校等10个联合调解组,由行业专业资深人员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组成,每个行调委设立首席调解员,通过“专业的人调解专业的事”,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质量。2023年以来,各行调委共化解矛盾纠纷120余起。
区域矛盾就地化解。推深做实“群众点名、领导接访”工作机制,各乡镇均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将综治中心、信访窗口、司法所统筹容纳于一个大厅,设立“三员两师”(审判员、检察员、警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工作室,通过“访调对接”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加大以“自治”为核心的矛盾纠纷自我调节功能系统建设力度,大力扶持和加强社会自治体系建设,将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初发阶段,控制在自我修复的未激化状态。目前全区已建立107个人民调解组织。2023年以来,信访事项同比下降18.36%。(通讯员 伍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