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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司法局“四为”工作法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黟县司法 阅读量:10000 2024-01-17 11:09:09

近年来,黟县司法局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通过“四为”工作法,筑牢平安黟县建设“第一道防线”。2023年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517件,调处成功率99.93%。

走访宣传进村为主。组织司法所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双提升”宣传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赴各乡镇、村(居)开展宣传活动,不断营造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目前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干部下访到村为主。各司法所主动转变观念,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走访、法治宣传等工作,做到排查全覆盖、服务全方位,确保群众“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及时介入以村为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以“百姓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主动靠前摸排各类矛盾纠纷和萌芽线索,并第一时间进行稳控化解。2023年来通过“百姓评理说事点”收集矛盾纠纷线索316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79件,有效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情况发生。

矛盾化解在村为主。处理重大疑难纠纷时,驻村落实“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机制,充分利用驻村时间上户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换位思考。如处理德上高速建设纠纷时,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宿村处理,最终与乡镇政府共同推动该纠纷得到实质解决。同时针对重点人群,积极落实包保措施,如在重点时段,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各司法所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落实逐人包保措施,确保人员稳定。(黟县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