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履行却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面临刑事追责时,赶忙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1月11日,记者从和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首发《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后,一直躲避怠于执行的被执行人火速还款。
据悉,该院在执行某银行与张某某的银行卡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张某某自收到通知书后主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将名下的私家车擅自对外转让,所得价款未偿还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告知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相关证据链已经固定,并向其送达《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逾期未履行,法院将依法移送该线索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收到《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后,方才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一改之前的态度,积极和申请人联系,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据介绍,该案中,被执行人明显有履行能力,却试图以各种借口逃避执行,虽然他在收到《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后立即履行了义务,但是仍将受到罚款形式的惩戒。
法官说法:
《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是一种预防性的法律措施,在拒执犯罪线索移送立案侦查前,以书面形式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既有利于被执行人及时改过自新,又体现了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起到较好的督促履行作用。(记者 唐欢 通讯员 王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