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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四员”作用 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来源:佳筏 阅读量:10000 2024-01-12 15:06:50

近年来,南陵县家发镇注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248人,实现了“法律明白人”对村民小组的全覆盖。2023年辖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达2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67件,上报各类信息达70余条,带动周围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石。

发挥“宣传员”作用。通过持续开展“零距离”普法活动,家发镇“法律明白人”走村入户,面对面向村民普及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法律援助法以及反邪、禁毒、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律知识进入千家万户,根植村民心中。

发挥“调解员”作用。家发镇“法律明白人”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等优势,充分发挥他们“调解员”作用,大力开展婚姻家庭、赡养老人、土地承包、邻里矛盾等纠纷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辖区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发挥“信息员”作用。作为最熟悉邻里乡亲的“法律明白人”,家发镇“法律明白人”采用聊天、拉家常的方式活跃在群众身边,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声音,收集社情民意,对于自己能够给予解答的及时处理,对于需要上报的及时上报,发挥好“信息员”作用。

发挥“引导员”作用。针对滥办酒席、高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家发镇“法律明白人”通过宣传国家政策、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群众建立文明节俭、新事新办、仪式从简、依法维权等文明的生活方式,为法治乡村建设添砖加瓦。(佳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