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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三无”电子烟8人获刑
来源:安徽法治报 阅读量:10000 2024-01-12 14:52:30

近日,由黄山市徽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尹某某、余某某等8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在徽州区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尹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被告人余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适用缓刑九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至15万元不等。

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尹某某、余某某等人从网络等渠道购进“三无”水果味电子烟,并进行销售牟利。截至案发,8名被告人销售金额分别为7万元至48万元不等,非法获利6000元至6万元不等。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上述电子烟烟弹、一次性电子烟均为伪劣电子烟;经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卷烟价格鉴定,全案货值约300万元。(王力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