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这么冷,路又这么远,还到我家来核实情况,我认罪认罚!” 1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汪某面对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一行激动地说。
1月2日,年逾60岁的汪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案,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汪某因车祸右腿骨折尚在康复期行动不便,1月3日下午,该起案件承办检察官决定到离县城近40公里且交通不便的汪某家中对其讯问。据了解,2022年以来,祁门县检察院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好检察为民办实事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下沉到偏远山区对老弱病残等轻刑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送达法律文书、告知诉讼权利等30余次,在办案中彰显司法温暖。(汪颐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