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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不胜防
来源:黄樱 吴华青 阅读量:10000 2024-01-05 18:02:53

近日,歙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买房诈骗案件。

犯罪嫌疑人姚某利用在某小区施工建设工地上担任负责人的便利,结识了担任工地保安的汪某某。两人交谈过程中,姚某无意中听到汪某某要在城区附近购买一套商品房,入不敷出又欠下大量外债的姚某随即动起了歪脑筋。他向汪某某吹嘘,称自己熟识该镇镇长,能找关系以本人的名义帮忙购买到低价安置房。为骗取被害人汪某某的信任,姚某还伪造了一份由镇长签字、该镇集体发展有限公司盖章的接收函。后姚某告知要抢占内部名额,需要尽快缴纳5万元定金,不疑有他的汪某某随即将5万元交给了姚某。

看着汪某某这么信任自己,缺钱的姚某胆子逐渐变大。一段时间后,先后以购房首付款、全款付清购房尾款的名义诈骗汪某某共计73万余元。后该钱款已被姚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挥霍。

另查明,姚某之前也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2021年下半年才刚刚刑满释放。出狱后的姚某竟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又干起了诈骗的行当。在审查起诉阶段,姚某的妻子在看守所向其提起了离婚诉讼,父母也对姚某表示失望透顶。姚某本人也因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黄樱 吴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