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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硬核”保障
大通区检察院推深做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12-22 10:40:40

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加装知识产权硬核防护网,服务创新发展,助力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2年起,该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组织3名检察官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据统计,当年5月至今年11月,办案组累计受理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12件15人,已全部办结;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9件199人,起诉43件119人,不起诉24人。

群策群力打好保护组合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组织化特点,大通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组检察官张丽娜告诉记者,为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诉前指导与诉中监督双配合。

今年4月,大通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发现两名被告的上线张某德也涉嫌犯罪,侦查机关对此未予处理。该院遂在继续侦查意见书中建议该机关对张某德是否涉嫌犯罪情况予以核实,并最终确定张某德确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事实。8月份,该院依法对张某德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件已起诉至法院。张丽娜介绍,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通过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补正办案瑕疵,倒逼办案质效的提升。在办理刘某伟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时,检察机关对相关单位违反涉案财物扣押保管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推动问题纠正。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往往专业程度高、办案难度大,证据收集难。为了办好相关案件,大通区检察院将疑难复杂案件搬上联席会议,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以求对案件精准定性,合理量刑。

“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等类型案件通常是团伙作案,生产、销售环节分开,制假售假地点隐蔽,运输环节隐匿真实信息,销售金额和违法所得难以查清。”记者了解到,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承办检察官通常会及时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群策群力,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指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据统计,该院通过发挥团队作用,确保35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两类案件、3件侵犯著作权罪案件和1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的稳妥有效办理。

宽严相济有力度又有温度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推动知识产权权利人深入参与刑事诉讼过程,充分保护其知情权、参与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大通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坚持及时告知权利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使其得以参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认罪认罚、公开听证等刑事诉讼活动,以便更充分主张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该院还坚持追赃挽损与依法严打涉知识产权犯罪同步,通过敦促当事人退赔、建议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等多种方式做好涉案款物处置工作,将追赃挽损和严惩犯罪、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结合起来。

据悉,该院在办理相关几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权利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检察机关反映其损失情况,承办检察官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要求,说服犯罪嫌疑人做好赔偿工作并将该情节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考虑因素,最终3名被告人赔偿了权利人贵州茅台酒厂14万元。据统计,在该院已起诉的39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部分适用缓刑),罚金总额940余万元;追赃挽损27件。

“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是我们在办案中一直秉持的办案原则。”该院知识产权办案组检察官王坛介绍,在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时,该院依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沟通交流,鼓励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弥补权利人经济损失,积极促成侵权人与权利人达成和解,依法给予侵权人从宽处理,争取达到案结事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据统计,该院已审结的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33件108人,其中因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21人。

能动履职织牢织密防护网

深化依法能动履职,关键在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大通区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打开办案视野,探索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新格局。今年4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经研判认为,陈某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及大量假机油,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还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向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函。经淮南市检察院指定,由大通区检察院依法支持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此后,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某邓向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万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报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该案是2020年以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中,获得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最大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我们在办理王某等8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为降低工程施工成本购买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安装使用,涉案金额共27万余元,遂立即向其所在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帮助企业分析排查问题、建制堵漏。”记者了解到,大通区检察院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探索社会治理新手段,双管齐下,针对企业,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企业生产经营,帮助及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分析排查问题,防止类似的事情再发生。同时,该院还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契机,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赵武 钟莎莎)